1.5 互联网时代的平台经济思想
贾开在《平台经济的逻辑》一文中借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Jean Tirole的观点,对平台经济的的三点要素做了总结,Tirole首先从理论上对平台经济的内涵给出了相对明确的界定,指出平台经济存在两组或多组顾客(例如司机与乘客)、不同顾客间存在网络效应(例如某平台上的司机越多,乘客越容易在该平台上打到车)、需要中介参与(即需要平台来撮合司机与乘客达成交易)。
其次,平台经济的关键在于解决价格结构问题。根据Tirole的观点,某种组织模式之所以能够称为“平台”,除了在交易双方之间提供撮合服务之外,其关键在于其能够有效地采用交叉补贴策略,对卖方和买方施加不同的价格策略并对其产生不同影响,突破传统撮合交易服务的“中立性”,即卖方不能将平台对其收取的费用完全转移给买方,买方通过平台获得超过传统交易的优惠或福利。满足这种条件的市场被称为“双边(或多边)市场”,不同于传统古典经济学笔下的“单边市场”。
第三,间接网络效应(有时也被称为“交叉网络外部性”)是平台经济的一个重要特性。根据Tirole等人的分析表明,在平台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对市场的任意一边所收取的费用并不直接取决于可变成本,而与双边的需求弹性比例成正比。传统经济学理论下,完全竞争市场中均衡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不完全竞争的寡头市场,均衡价格满足勒纳方程,即价格与成本的差额与需求弹性成反比。但对于平台经济学而言,利润最大化的产品定价与边际成本并无直接关系,重要的是价格结构,而非价格水平。以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为例,开发者上传应用程序至苹果应用商店平台,用户在平台上购买应用程序。应用商店既可以向开发者(卖方)收取费用,也可以向用户(买方)收取费用,二者之和构成了平台的“价格水平”,而二者的相对比例则被称为“价格结构”。间接网络效应是指一边(如买方)的网络规模将对另一边(如卖方)的需求大小产生影响。应用商店中的应用程序越多(卖方规模),用户的需求就越大;反过来,某应用商店的用户量越大(买方规模),愿意在该应用商店平台上开发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就越多,一边规模对另一边的规模化发展形成推动。
图1-9 平台经济“三要素”示意图
平台经济中的“价格结构”不仅具备“非中立性”属性,而且具备“动态提价”能力。根据贾开等人研究,双边的间接网络效应大小(即交叉需求弹性)可能是不同的,即“卖方对买方的影响力”与“买方对卖方的影响力”可能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平台对双边所收取的价格也可能不同。以网约车平台为例,乘客出行存在多种选择,因而乘客对于网约车的需求弹性小于网约车对于乘客的需求弹性,平台往往通过大量补贴乘客以吸引买方加入平台,聚集用户规模对网约车施以高价;另一方面,伴随着用户习惯的形成,乘客对于网约车的需求弹性逐渐变大,因而平台便可以逐步减少或取消对乘客的补贴(相当于平台逐渐对乘客提价)以获取更多利润。
经典经济学理论中并不存在“价格结构”的问题,每一个个体都被视为相互独立的主体,并在成本约束的条件下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参与市场交易行为,由此得到的需求弹性仅仅取决于市场价格。但在平台经济模式中,每个主体的需求弹性不仅取决于本边市场,还取决于另一边市场,由此形成的间接网络效应才最终决定了平台的最优价格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