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黄娟博士的学位论文《行政委托制度研究》即将交付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作为她昔日的硕士生导师和今日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我欣然接受邀请,为其处女作作序,借此机会向行政法学界同仁介绍这位新人及其新作。
我与黄娟博士相识于2009年初秋。那时,34岁的我在母校苏州大学刚刚破格晋升教授,内心深处依旧怀有纯真的学术梦想,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精心培养出若干名年轻的行政法学后备学术人才。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的黄娟正好与其他三位同学一起,成为我直接指导的第二届硕士研究生。在那段共处的幸福时光中,我们师生共同阅读行政法学名著,共同研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问题,共同参与地方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不仅拓宽了行政法学的研究视野,而且坚定了毕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的信念。2012年5月,经过艰辛努力,黄娟如愿以偿地进入我国行政法学研究重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攻读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成为我在苏州大学指导的考取名校博士的三位硕士生之一。在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黄娟逐渐融入新的学术环境之中,受到了胡建淼、章剑生、朱新力、郑春燕等多位行政法学名师的提点,学术实力有了新的提升。2015年7月,黄娟博士毕业后又来到华东政法大学,跟随我从事师资博士后研究,续写了师生的缘分。
在与黄娟博士近七年的交往过程中,她给我留下了三点深刻的印象:一是为学勤奋。读研三年期间,她不仅围绕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具体制度展开过深入研究,而且主动选择行政法规范解释的司法审查这一全新主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论文主体部分还相继发表在几家重要刊物上。同时,她还力克群雄,从容考取了浙江大学的行政法博士。能够在同龄人中取得如此突出的成就,除了得到贵人相助外,与她本人的勤奋努力也是分不开的。二是为人质朴。黄娟博士出身江西农村,是靠个人奋斗走出来的年轻学人。十余年来,她走南闯北,在多所学校求学,在多个城市生活,虽然所处环境不断变化,但农家子弟的质朴与率真始终没有改变。三是为事细致。黄娟博士在跟随我读硕士以及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协助我处理过很多课题调研、会务组织事务,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周到与细致。
据我了解,黄娟博士的这篇学位论文属于“命题作文”,自然存在很大的写作难度。好在她具备勤奋、质朴和细致等诸多优点,倒也波澜不惊地通过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从而为自己的学生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来沪之后,在紧张的师资博士后研究过程中,她还分出相当一部分精力去修改、充实博士学位论文。如今,论文即将付梓,总算在她自己的学术生涯中迈开了坚实的步伐。作为她的导师、同事和朋友,我自然为她的学术成长感到高兴。
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有三点深刻的印象:一是主题之新。从表面上看,行政委托是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传统课题,似乎研究的价值要打些折扣。然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模式变迁的时代,行政委托现象尤其引人关注。如何应对“执法临时工”频繁出现的挑战,如何防止“执法贵族化”现象的蔓延,都需要对行政权力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展开深入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主题无疑是新颖的。二是研究之实。作者从制度原理、制度实践和制度界限三个方面较为全面而平实地研究了行政委托问题,通过文本梳理、学说勾陈、个案解析,提出了行政委托研究新的范式,从而推进了国内行政委托议题的研究。三是论述之特。好的学术观点还需要借助好的文字表达。在多年研习行政法的过程中,作者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文字表达风格。在这篇博士学位论文中,作者同样沿袭了自己的叙述风格,呈现出鲜明的个性化特征。
任何学术作品都很难做到完美无缺,本书自然也不例外。如何在公私合作的背景之下审视行政委托制度的生长,如何在中国当下艰难的社会转型中把握行政权行使的亲历性和可替代性,都需要包括作者在内的行政法学人继续展开与时俱进的研究。作者在书中重新定义了行政委托的理论内涵,解析了行政委托背后的现实逻辑,提出了行政委托界限论的制度构造,这些个性鲜明的言说能否获得广泛认同、能否为实践所遵循,还需要接受时间的进一步检验。当然,瑕不掩瑜,本书的出版标志着作者在漫长的学术征程中勇敢地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或将引发学界对行政委托、行政授权等传统问题的新一轮关注。
如果从读研算起,今年恰好是我研习行政法学的第二十个年头。在这段艰辛和难忘的学术岁月中,我也产出了一定数量的文字,虽不敢言对行政法学研究有多少推进,但也算是亲身见证了行政法学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然而,为人作序还是第一次。如有误读误解之处,尚请作者和读者谅解。
读书、评书和写书,几乎构成了学者生活的全部,也是学者生存的基本方式。身处艰难的社会转型期,学者为学尤为不易。唯愿作者继续保持积极进取、淡定从容的心态,在行政法学园地里辛勤耕耘,为国家、为社会奉献更好的学术作品!
是为序。
章志远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