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委托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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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我国,行政委托是一个十分冷门且不好研究的主题。将行政委托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个非常冒险的选择,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选择。在开题时,这个选题受到了很多批评。更确切地说,我的开题提纲被诟病。开题时,我的论文题目是《行政委托制度研究》。面对这样一个传统的行政法基础理论问题,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切入口。这导致我最初的研究提纲不仅形式上老套,内容上也看不出“研究命题”。除了些许私人因素,我最终仍然坚持这一选题的客观因素是,我国现有的行政委托理论让我无法理解。根据现有的行政委托理论,我还是无法区分它与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不清楚它的内涵与外延,无法直接评判当下的行政委托执法实践。

由于研究素材上的欠缺,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总是出现卡顿。关键问题在于,我始终找不到串联该主题各方面的“线索”。庆幸的是,我无意间翻阅了美国学者哈伯特·L.帕克的《刑事制裁的界限》一书。这本书给我的论文写作带来了极大的启发,它让我意识到审视一项法律制度必须“追本溯源”,一项法律制度的独特之处就是研究它的切入口,制度设计上的选择代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这些启发让我注意到一个重要事实:我国行政委托与境外类似的委托机制存在巨大差异,非常具有“中国特色”。顺着这个发现,我进一步探究形成这种特殊行政委托的原因,这个原因如何影响着行政委托在我国行政权力组织体系中的定位,这种定位又如何与我国当前的行政体制相契合,进而如何影响着它自身的法律界限。

在2015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之后,我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对行政委托进行了延伸性研究,并有幸获得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0批面上资助。如今论文已经修订成书,希望它能够引起更多的人关注行政委托这一重要的行政组织方式。

在本书的完成过程中,得到了诸多老师与朋友的帮助。感谢我的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教授,本书内容的成形得益于胡老师的点拨与指导。感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朱新力老师、章剑生老师、余军老师、郑春燕老师、郑磊老师,他们不仅对论文提供了诸多意见,还在学习上给予我诸多鼓励与支持。感谢我的硕士生导师章志远教授,他在本书撰写过程中提供了诸多有益意见,在学习上也为我提供了很多指导与帮助。感谢我的师弟谢小元和师妹芮雪晴,二位的仔细校阅减少了书稿文字上的错漏。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徐音和朱彦编辑非常认真负责的工作,使本书得以顺利出版。

黄娟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