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康霖文集:基础与前沿(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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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个概念的提出,已经几十年了,最早写入党的文件是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当时的提法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此学术界和实际部门举行了多次讨论会,而且讨论了若干年。后来换了一个提法,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刻不容缓。李克强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年会上,也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在的问题是:

一、讲了这么多年,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没有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反思“这些年中国经济主要靠什么增长的”。

学术界普遍的共识是:主要是“投资型增长”,具体地说就是主要靠房地产、修路、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在一些地区主要靠出口。

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带来了什么弊端和后遗症?

好处:

(1)充分地发挥了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获得了人口红利;

(2)占领了国际市场,赚了外国人的钱;

(3)推动了城市建设,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4)发展了交通运输,方便了经济发展,物畅其流;

(5)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弊端和后遗症:

(1)污染了环境。如2009年全年生产粗钢5.68亿吨,需要多少万吨铁矿石才能炼得出来,要排放多少二氧化碳。制造大国与低碳经济是矛盾的。

(2)浪费了资源:土地资源、金融资源、水资源等。

(3)抑制了技术的提升和发展。为什么成不了制造大国?比如我国是汽车制造大国,但在相当大程度上靠的是国外的技术,许多牌子的汽车主要靠外国零部件装配。

必须深入地思考,这样的经济发展方式带来了社会分配不公;培植了强势群体、利益集团;削弱了中产阶层;强化了依赖政府的思想;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所以,这样的经济发展方式能不能持续下去?还有没有生命力?

胡锦涛同志讲“必须加快转变”(据报道在他的那篇讲活中讲了50个“加快”)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但对这个问题,更多的是从“出口受限”去认识。认识这个问题必须看到: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发展经济必须“以人为本,节约资源”。

不少地区发展经济靠房地产支撑(据说有的地区GDP中,房地产占1/3,甚至一半)。对房地产这个产业怎么认识?我认为房地产这个产业的产品:①技术含量有限;②使用年限长;③创新性不高;④消费需要积蓄;⑤商品属性不强;⑥流动性缺乏。修房子无非供人们居住,居住既有刚性(人必须有所居)又有弹性(可好可孬,可优可劣)。房地产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它不适宜作为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些年房地产很热,完全是“人为的”,政府的推动,开发商的操作,投资者的投机。现阶段房地产的闲置率有的城市高达50%。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值得深思!

讲了这么多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能说成效甚微,但可以说不够理想。这与体制、机制相关,与利益格局相关,与急功近利相关。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键在于理顺体制、机制,难点是调整利益格局,根本上还要改革、创新。

二、应当选择的经济发展方式

现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不同的理解,至少有三种概念:

(1)从出口导向型转变为扩大内需型——提高消费占国民收入比重;

(2)从投资增长型转变为生产加工型——抑制产能过剩,进行技术改造;

(3)从粗放增长型转变为节约增长型——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这三种理解都有道理。除此之外,我还认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应当着力:从国有垄断型向民有扩充型转变——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

为什么要着力在这个方面:①市场经济就是广大民众创造财富的经济,创造财富要发展企业,必须“还企于民”; ②中国人多,要充分就业,必须靠民众自己动手,全靠政府是不行的;③要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只有让人们活得有尊严,而尊严包括人享受的公平、正义,只有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业,才能使人们的需要得到满足;④相对说来,民有扩充型企业效率较高,有了效率,才能节约资源。

值得思考的是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状况:除了主要靠房地产、修路支撑(有的说房地产、修路“绑架”了中国经济)外,在我国,不仅国有经济为主导,而且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最大好处是对外有政府做后盾,有较强的竞争力,但它容易带来的弊端是垄断,获取垄断利润。国有经济照理说国家所有,全民所有,但实际上是各级政府的经济。构成国有经济的国有企业谁在掌控?照理说,建立治理结构,转变经营机制,实际上是有权有势的人掌控。官员(包括离退休的)是老板,老板是官员。资源被政府掌握,在政企不分的条件下,实际上被官员控制。在这种状况下,谈不上由市场配置资源。如果国有经济形成利益集团,则资源的配置只能为某些利益集团利用,不可能为全民谋利益。最近在《中国青年报》上看见一个材料说,每年国有企业利润近1万亿元,但国家不参与分红,不上缴财政,这些利润绝大部分留在企业里面。比如2009年央企上缴的红利只有873亿元。利润留在企业干什么呢?或者转化为投资,或者被既得利益群体分享,或者被挥霍、浪费。这种状况,怎么来体现它的“全民所有”?

还必须指出的是: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与形成国有经济的垄断局面相关。仔细思考一下,一些人靠什么富起来?不就是靠他优先掌握了资产和资源吗?凭什么能使他们优先掌握,不就是靠权力吗?最近有个新概念叫“地王”,谁是“地王”,不就是那些有权有钱有势的国企吗?现在国资委要78家国企退出房地产,不退出,不利于调控楼市,不退出也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最近,国内学术界有人提出在金融危机的局面下“国进民退”,而政府官员则明确表态不存在。当然,仅仅以山东民有钢铁企业被兼并、山西小煤矿被关闭作为案例去证明“国进民退”是不够的,难以服人。但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说,从市场发展的空间说,应当承认:民有企业发展的空间不是在扩大,而是在缩小,因为政府掌握着主要资源,政府在制定着政策。现在不仅国企兼并民企,民企也主动靠近国企,认为国企参股民企日子好过。这样的现实,怎么解释?

关于发展民企,5年前政府提出了“非公36条”,最近又提出了一个《民间投资意见》,但说是说,做是做,贯彻起来,难上加难!

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能只停留在理论上,要看实际;不能只是说得闹热,要看效果;不能面面俱到,要有核心,要有着力点;不能只在发展技术、强化经营管理上下功夫,而要着力在制度改革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