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结 协作系统的价值创造与企业组织的研究
本章探讨了协作系统中价值创造的源泉,它主要从社会系统的迂回生产出发,特别是强调了劳动间的协调水平对价值创造的意义;同时,又对协作系统中的不同类型的劳动的性质作了分析,区分了协作系统的管理中指挥协调和监督约束的性质差异以及探寻了它们在未来的不同走势,并揭示了协调对协作系统中价值创造的根本性意义。显然,尽管本章主要是从宏观系统角度探讨了价值创造问题,但是,它也为对组织生产中的财富(资源)创造提供了微观机理。正如诺思等从通过对工业组织的揭示来阐述整个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样,本书也是通过有关协作系统的一般理论的揭示来分析具体的微观组织——企业。正因如此,本章从一般系统论的角度对协作系统中的价值创造理论进行反思和发展,也为后面讨论企业理论及其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因为企业组织本身也是协作系统的一种形态,具有一般的共性。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在长期中市场是均衡的,单个企业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无法影响价格,但问题是,既然所有的企业都是价格接受者,那么长期中的价格又是如何形成的,为何会存在波动?实际上,统一的价格形成是建立在各个企业不断调整价格的基础之上,而这又暗示各个企业并不是价格接受者。也就是说,经济学中价格竞争的思想和价格调整之间的关系是自相矛盾的。这里的关键是谁来调整价格?为此,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学者认为,市场本身是不均衡的,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信息发现的机制。问题是,价格是怎样实现的,又是谁最先发现这个价格信号?以科兹纳为代表的新奥地利学派就发现,市场价格的决定者为企业家,正是企业家追逐私利的竞争行为使得市场上的信息不断被挖掘出来,并不断糅合到价格信息体系之中,从而企业家成为经济协调的促进者。当然,企业家对分立劳动的协调以及资源流动的配置不仅体现在社会市场中,更主要体现在企业组织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这包括对企业组织结构的变革、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规划、对企业文化的培育、对企业规范的制定、对企业利润的分配以及对企业竞争力的判断等等。因此,本书从协调者的角度就可以更深入地认知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实际上,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认识到了企业家在经济中的领导者角色,但是却一直缺乏理论的阐释。
第一,就本书上卷而言,本卷的理论为对企业起源、性质及规模扩展的分析奠定了基础。由于流行的新制度主义企业理论一直将企业视为市场的替代物,是从市场中衍生而来,并且是与市场不同的资源配置机制;结果,目前对企业的分析大多是理性主义的,是均衡式的,这不但无法说明企业规模和市场规模正向发展的趋势,也根本上无法说明企业形态的演化。相反,从协调的角度,一方面,我们可以阐述人们为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而结合成各种协作组织以增进劳动的有效性的内在动力,从协作系统中各生产要素间协作生产的协调机制演进出发,也就可以梳理出与协调机制相适应的协作组织的嬗变,从而探寻出了企业组织的起源,这也就是本书“企业组织的历史起源”部分分析的主要内容。另一方面,从组织演化的分工收益的基础出发,我们不但可以反思主流经济学只着眼于交易费用的不足,而且还可以基于协调进一步把企业组织这一协作系统内部的分工与市场组织外部的分工在协调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这是本书“企业组织的存在性质”部分所要探究的内容,它以“生产为主、流通为辅”全面分析了作为协作系统的企业组织的存在性质,提出有关综合收益增进的新学说。特别是,从协作系统的本质出发,同时根据企业协作系统和市场协作系统的相互演化,还可以进一步探究合理的企业扩展规模;并且,结合现实生产要素的势力进一步分析协作系统本身的异化发展,从而进一步剖析现实规模和合理规模的差异,这是本书“企业组织的规模界限”部分分析的主要内容。
第二,就本书下卷而言,本卷的理论也为对企业归属、治理及其效率的分析奠定了基础。事实上,从组织的起源和演化立场来看,作为协作系统的组织本身就是为内部所有构成要素服务的,所有要素的所有者都是地位平等的主体,因而企业所有权理所当然应该归属于协作系统所有要素主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所有权是法律界定的,而法律反映了强势者的意志,因而在企业组织内部资本所有者就成了企业组织的监督者、支配者。当然,从人力资本的异质化角度出发,那么我们以可以看到异质程度高人力资本具有越来越大的谈判(博弈)势力,从而其所有者取得企业控制权就是企业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些都是本书“企业组织的产权归属”部分所分析的。同样,从协作系统内部构成要素的平等地位出发,主流经济学强调的委托—代理治理模式就有了内在问题,而更为可取的是社会共同治理;实际上,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对企业本质认知的深化,代理人监督代理人机制越来越凸显,这实际上也构建了中国目前企业产权结构的理论基础,这是本书“企业组织的治理结构”部分所揭示的。而且,从协作系统价值创造的协调这一根本性缘由出发,企业组织的效率根本上源于生产要素间的协调,而强调劳动支出不足的传统X低效率其内涵则具有狭隘性,这是本书“企业组织的绩效表现”部分分析得出的。同时,企业组织的协调体现了显性协调和隐性协调两个方面,影响协作系统中隐性协调的根本因素是伦理,那么从伦理出发我们可以进一步剖析企业文化的作用,这是本书“家族企业的存在解析”部分所分析的内容。
总之,本章提供的理论实际上是整本著作行文的基础和纲要,也正是以协作系统为着眼点,基于探究协作系统内的协调为视角,本书重新阐释了企业组织的诸方面问题,得出了与流行的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很不一致的结论,从而有助于从新的角度提高我们对企业组织的认识,这体现在本书的每一个章节中。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83页。